近年來,針對中小學生的人身傷害案件時有發(fā)生。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實驗學校校長崔建梅建議,國家層面制定中小學安全專職保衛(wèi)人員配備標準,并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學校配備專職保安人員。
學校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系到青少年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長。崔建梅表示,近年來,國家十分重視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安全工作,并先后出臺了《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guī)范(試行)》《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等多部關于校園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對保障校園安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然而,由于學校沒有足夠經費配備專業(yè)保安人員,導致多數(shù)學校安保人員數(shù)量不足、素質不高,一些學校的校園安全防范系統(tǒng)建設未達到國家標準要求?!泵襟w陸續(xù)報道的校園傷害案件讓崔建梅十分揪心。
崔建梅建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為公辦中小學和公辦幼兒園配備專職保安員。民辦中小學和民辦幼兒園舉辦者應當參照公辦中小學和公辦幼兒園的標準,配備專職保安人員,確保校園保安配備率100%。
她建議,學校保安人員可以按照“雙重身份,雙重管理”原則,由公安部門負責培訓,勞動關系隸屬于公安部門管理下的專業(yè)保安公司,由保安公司負責支付保安員的工資、意外傷亡保險和養(yǎng)老統(tǒng)籌資金。日常管理以教育部門管理下的學校為主,由所服務學校負責保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向保安公司提出續(xù)聘、調整、退回等意見。